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测财字〔2008〕7号)
局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法,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
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08〕32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专项检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次专项检查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政府采购法实施5年来,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时间还不长,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采购活动中行为不够规范、违规操作、恶意串通等违规违纪行为开始出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切实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使各单位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各单位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中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