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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2008年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通知


  二、继续清理和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过多问题

  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整顿工作,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对各项目逐个进行甄别审核,严格控制,该撤销的一律撤销,该合并的坚决合并,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运作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认真解决行业协会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行业协会不能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不能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切实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要强化监管和指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监督、互相促进的行风建设新局面。要继续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并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健全内部监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纠风工作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五、深入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要对本地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当地民政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今年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规范评议程序,明确评议步骤,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下大力着重纠正办事不公、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加大防治力度,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作为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热线”和民主评议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渠道。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民政基层单位行风评议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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