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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完善《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事项的通知

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完善《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事项的通知
(民廉字〔2008〕3号)


部机关各司(局),全国老龄办,部直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

  根据建立完善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需要,经研究,现对《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更改“会议”名称。将原“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更改为“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二、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调整后的成员单位为:部直属机关党委、部直属机关纪委、办公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信息中心、政策研究中心、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民政管理干部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调整后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部直属机关党委、部直属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司:负责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规划和宣传教育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将反腐倡廉内容纳入部直属机关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纳入民政部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民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计划,纳入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内容。指导、督促、检查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通报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召开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总结推广交流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二)办公厅:负责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宣传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的典型和经验;指导、协调部属新闻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三)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指导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宣传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廉政勤政、依法行政的经验,宣传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的成果,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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