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有关部门做好被困群众救援工作,尽快把有生还希望的群众抢救出来;要继续全力以赴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根据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继续筹措和调运灾区急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物资,并在重灾区广泛设立民政救助站点和灾民安置点,及时从重灾区和边远灾区把受灾群众转移出来,妥善安置,发放救灾物资,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问题,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进一步做好灾情和救灾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及早筹划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此次地震灾害导致灾区房屋倒塌损坏严重,而且倒房比较集中,恢复重建压力非常大。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紧牵头研究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尽快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方案。要及时抽调和组织人员支援重灾县(市、区)和重点乡镇,充实灾区一线工作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扎实做好各项军供保障工作。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一大批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迅速从各地赶往四川等地震灾区,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军供站承担着为过往部队和武警官兵提供饮食饮水、盥洗休整、临时住宿和日常生活物资供应等保障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军供保障工作,对于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地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军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通报供应任务,指导各军供站做好救灾部队、武警官兵的饮食供应和其他保障任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经费、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完成军供任务提供必要条件;沿途和灾区军供站要制定有力措施,及时启动应急供应预案,加强设施设备检修,补充物资食品储备,认真做好持续供应和应急保障工作。
四、精心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踊跃捐款捐物,全力支援灾区。各地民政部门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迅速进行社会动员,募集了大量救灾资金和物资,有力地支援了受灾地区的救灾工作。截至5月17日12时,全国共接收海内外捐赠款物60.23亿元(其中捐款51.83亿元),其中,接收国内捐助款物49.05亿元(其中捐款41.85亿元)、接收国外20个国家政府和4个国际机构捐助款物折合人民币11.8亿元(其中捐款9.98亿元)。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根据《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部长令第35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和协调好本地区的救灾捐赠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救灾捐赠,为抗震救灾提供重要支持;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加强对捐赠物资和资金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捐赠款物送往灾区,尽快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杜绝发生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