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增加抗震救灾统计项目的紧急通知
相关保监局、保险公司:
应国务院相关部门要求,为完整统计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增加抗震救灾统计项目。请相关保监局、保险公司从5月19日起,每日填写《保险业地震灾害自身损失情况统计表》,随同理赔数据统计报表,一并报送至保监会抗震救灾邮箱:kzjz@circ.gov.cn。
附件:保险业地震灾害自身损失情况统计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保险业地震灾害自身损失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统计项 | 子 项 | 数量 |
受损机构数 | 分公司 | |
支公司 | |
营销服务部 | |
总 计 | |
自有营业场所营受损间数 | 倒塌房屋 | |
损坏房屋 | |
总 计 | |
预计直接经济损失(元) | |
人员伤亡数 | 遇难员工 | |
遇难营销员 | |
受伤员工 | |
受伤营销员 | |
总 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