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防性治疗。对鼠疫患者的直接接触者、被疫区跳蚤叮咬的人、接触了染疫动物分泌物及血液者,以及鼠疫实验室工作人员操作鼠疫菌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均应进行鼠疫预防性治疗。药物可选用四环素、强力霉素、磺胺等。WHO新编《鼠疫手册》推荐的剂量是:四环素1-2g/日,分2-4次口服,9岁儿童25-50mg/日,分2-4次口服;强力霉素100-200mg/日,1次或分2次口服,9岁儿童剂量及服法相同;磺胺类药(含增效剂)1.6g/日,2个月小儿40mg/日,分2次口服。必要时可肌注链霉素进行预防性治疗。
(五)疫区消毒、灭蚤、灭鼠。
1.消毒。
对鼠疫病人居住的房间可用5%来苏儿或0.5%过氧乙酸、1000mg/L二氧化氯溶液喷雾消毒(300ml/立方米),每天1次,肺鼠疫患者房间每天消毒两次。
棉衣、被褥等用蒸汽消毒或0.105Mpa20min高压消毒,单衣、夹衣可用5%来苏儿水溶液或1000mg/L二氧化氯溶液浸泡24h,洗净后晾干。
不能用浸泡或蒸汽消毒的衣物,皮毛类、书籍等,可用甲醛熏蒸,药量为50ml/立方米,密闭24h,或用环氧乙烷熏蒸,所需药量为1.5~2.0ml/L。方法是将待消毒的物品装入塑料袋内,倒入环氧乙烷,用铝夹封好袋口,在大于15℃的室温下作用16-24h自然气化消毒。
贵重仪器、钟表、电视机等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环氧乙烷熏蒸,作用16-24h消毒。
餐具用煮沸法消毒,粮食用炒、煮和曝晒方法消毒。
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等,可用5%来苏儿水溶液浸泡或漂白粉(200-400g/kg)消毒24h后掩埋,垃圾焚烧后掩埋。
运送病人的车辆用5%来苏儿水溶液或1000mg/L二氧化氯溶液喷雾消毒。
病人治愈出院或尸体移出病房后要对病房进行终末消毒。
2.灭蚤。
鼠疫疫区判定后,在救治病人的同时,应把患者的衣服、被褥全部更换下来进行消毒、灭蚤处理。对病人及直接接触者住处的所有房屋、地面、墙壁、炕面、室内物品等普遍喷洒灭蚤药物,进行初步灭蚤。此时暂不搬动室内物品,以免蚤类四散逃逸而增加感染机会。初步灭蚤后,接着进行第二次彻底普遍的药物灭蚤。对大、小隔离圈首先进行环境灭蚤,同时进行鼠洞灭蚤处理。
根据流行动态和当地游离蚤的严重程度,灭蚤工作可扩大到警戒区或更大范围。所使用的灭蚤药物可重复或交替使用。对猫、犬等动物严加管理,要求栓养并用药物灭蚤。当疫情严重,有发展趋势时可将猫、犬等家养动物全部处死。
隔离圈外围如果是动物鼠疫疫区时,要使用鼠蚤并灭的熏蒸药物处理鼠洞。使用毒饵法灭鼠时,必须及时堵洞,防止蚤类游离洞外。
灭蚤可使用敌敌畏、溴氰菊酯、奋斗呐、灭害灵等。
灭蚤后使室内达到用粘蚤纸法(每间房5张)和集土法(每间房5㎡)检不到跳蚤的标准。
3.灭鼠。
人间鼠疫疫区内的灭鼠工作,必须在灭蚤的基础上或与灭蚤同时进行。大、小隔离圈的室内外灭鼠,应选用高效灭鼠剂,采用熏蒸法或毒饵法进行。除疾控人员为了检验目的外,严禁器械灭鼠,以防止鼠疫感染和疫蚤游离。大、小隔离圈内经灭鼠处理后,无论家鼠、野鼠都要达到无鼠无洞的标准。
已证实鼠疫病人的感染来源于当地动物鼠疫疫区时,灭鼠范围要扩大到隔离圈以外属于动物鼠疫疫区范围内的居民区及邻近地区,对野外疫区施行鼠蚤并灭的熏蒸剂灭鼠。
灭鼠可使用敌鼠钠盐、溴敌隆、磷化锌、磷化铝、氯化苦等。
在地广人稀而灭鼠范围大的偏远地区,不具备施用熏蒸剂条件而代之以毒饵灭鼠时,必须在灭鼠的同时,进行洞内投药或堵洞等灭蚤措施。投药者应注意个人防护。
(六)检诊、检疫
1.检诊。
小隔离圈内由医疗卫生人员负责,大隔离圈或隔离区域可由基层卫生人员负责,每天检诊两次,早晚各1次。如发现体温在37℃以上的可疑病人,尤其是有密切接触史者,需要严密观察。在不能排除鼠疫时,应取材送检并进行预防性治疗,及时做出细菌学、血清学诊断。
2.检疫。
一般情况下,在车站或港口设立检疫站,在交通要道设路卡,进行检疫。要注意观察过往行人的健康状况,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严禁各种车辆在疫区内停留,限制货物外运。如遇情况特殊,货物必须运出时,可由疫情处理指挥部批准,并对货物及车辆进行严格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卫生处理后方可运出。
发生鼠疫病人的疫区及附近10km之内所有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港口等,是否封锁交通,要根据疫情发展和严重程度来决定。必要时可实施交通封锁。实行交通封锁应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等备案;属跨省(市、区)的,需经有关省(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局批准,由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
(七)尸体处理。
对鼠疫尸体和疑似鼠疫尸体,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要求,应说服死者家属,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禁举行各种形式的葬礼和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