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质电[2008]2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天津市建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2008年4月28日4时41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发生脱轨并与另一列车相撞事故。至4月29日15时,事故已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4?28”特大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现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近年来,任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好转,从2003年到2007年,在工程建设规模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33.5%和33.6%,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也由6.60下降到了2.02;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保持总体稳定的态势。但在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乃至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安全工作亟需加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
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8]49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重点是:
(一)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和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删、审批、交底和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和采购、查验、使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