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评选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申报

机关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事厅(局)、工商

 行政管理局、

审核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

审批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本表是上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的推荐表。
  一、本表用微机填写,使用仿宋四号字。
  二、姓名必须准确。籍贯和出生地统一填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填西写。
  三、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职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填写。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