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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和防范次生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和防范次生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办质电[2008]3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天津市建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里氏7.8级强烈地震,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大量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受损。我部已启动了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I级响应,成立了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由姜伟新部长担任指挥长,黄卫副部长担任副指挥长;成立了由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赶赴灾区协助和指导抗震救灾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和防范次生灾害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确保供水、供气和城市道路畅通,特别要确保灾区群众喝上干净的饮用水。受灾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巡查,对损坏的设施要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尽快恢复运行。一时难以恢复的,要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道路、桥梁的巡查,及时检查城市道路桥梁在地震灾害中的受损情况,尽快进行抢修,必要时可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

  二、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协助灾区抢险救灾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灾区周边省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和中央建筑施工企业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行动起来,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四川省反映,目前急需大型抢险机具设备,希望各地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灾区周边省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大型建筑业企业做好赴灾区抢险救灾的准备。

  三、迅速开展应急评估和震害调查,尽快排除险情。受灾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开展应急评估和震害调查,对受损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初步鉴定,评估震害程度,并划定基本安全、危险、需要进一步鉴定的建筑物。对基本安全的建筑可允许继续使用;对危险建筑物和构筑物,要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组织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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