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农垦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农办人[200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农垦(局、委、办),黑龙江、海南、广东垦区,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安委办[2008]8号)要求,现就在农垦、草原防火、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安全保卫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农垦、草原防火、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安全保卫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农垦: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和预演情况;2007年以来垦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包括农机行业)和重点部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
草原防火: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草原防火责任制、防火值班制度、火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草原防火督查及火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草原防火宣传培训的开展情况;草原防火隔离带建设及扑火物资准备情况;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草原火灾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