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授权东风汽车公司
统一经营东风汽车集团国有资产的批复
(国资企函发[1993]25号)
东风汽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送东风汽车集团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方案的报告》(东汽司文<1992>138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收悉。
经研究并商有关主管部门,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所报《试点方案》。
二、根据国家资产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发布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国资企发<1992>50号)决定授权你公司依据产权关系统一经营集团内包括紧密层等各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国有资本)。集团企业名单见附件。
三、同意你公司作为核心企业(集团公司)与紧密层等各成员企业建立规范化的资产联结纽带,形成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等形式的母子公司关系,在集团内形成大型控股公司控制下的多元化、多层次结构。鉴于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最近提出了对柳州汽车厂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建议,请即与各有关方面协商,并尽早报送方案,由我局与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协调后另行批复予以明确。
四、同意按照你公司所报《试点方案》所列帐面数字核定集团公司当前占用的国有资产(国有资本)总额(清产核资后再作调整),作为今后以资本金利润率为核心指标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同意在东风汽车公司和部分子公司实行董事会制。东风汽车公司董事会是东风汽车集团内的所有者(国家)利益代表主体和战略经营决策主体,对全集团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六、同意东风汽车公司为尽快充分行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
例》赋予企业的各项权利所提出的具体方案。我局将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为东风汽车集团授权经营试点和改革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七、授权经营后,东风汽车公司要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界定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企业)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关系,实行统一经营,分级管理,发挥整体优势,优化资源配置,达到经济规模;要不断提高资金利润率和资本金利润率,扩大资本收益和资本积累,实现资本增值。希望东风汽车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不断增强和壮大集团实力,成为国内生产销售全系列公路用车的主要基地,成为开展多元化经营和跨国经营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