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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委托中国纺织总会行使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国家股股权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委托中国纺织
 总会行使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国家股股权的通知
 (国资企发<1993>23号)


中国纺织总会:
  根据国务院指示,决定委托中国纺织总会行使国家持有的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的70%股权(价值量待清产核资后定)。
  经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董事会1993年5月18日全体会议选举,中国纺织总会委派的董事吴文英担任公司董事长。
  中国纺织总会应认真行使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的国家股股权,维护国家股合法权益。中国纺织总会委派的董事应在董事会内与其他董事共同工作,正确进行决策,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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