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中咨资产
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
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3>5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关于印发<
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12号),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确认,现批准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26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
南宁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柳州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宜宾地区资产评估事务所
重庆审计事务所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济南审计师事务所
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福州资产评估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