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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确认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中咨资产
 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
 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3>5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12号),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确认,现批准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26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
  南宁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柳州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宜宾地区资产评估事务所
  重庆审计事务所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济南审计师事务所
  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福州资产评估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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