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暂时停止
中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的
资格、责令进行自检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3>25号)
中诚会计师事务所:
由于你所为企业出具了不实的验资报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你所的行为违背了评估机构的基本职业道德,也动摇了你所的信用基础。为此,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决定:
1.暂时停止你所资产评估的资格,立即停止一切评估业务,对评估工作自行检查,进行整顿。待问题查清后,再作相应处理;
2.对于你所已受托正在进行评估尚未完成的项目,要立即通知委托单位,转交给其他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或复审;
3.对于你所已经完成的准备上市的股份制企业的评估项目,现不准以你所评估的名义上市,要立即通知委托单位,须另行委托其他具有从事证券业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