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585号)
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中汇集团[2007]2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而持有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0,385,926股,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61.84%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