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417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紫金综[2007]132号)及有关文件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