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3 管线布置应避免穿越毒物、生物性污染或腐蚀性地段,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6.4 供生活饮用水的配水管道不应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和自备供水系统相连接。未经批准,不得从配水管网接管,以保证安全供水。
5.6.5 当供水管与污水管交叉时,供水管应布置在上面,且不允许有接口重叠,若供水管铺设在下面,应采用钢管或设钢套管,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边不应小于3m,套管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当供水管与污水管网平行铺设时水平净距应大于1.5m。
5.6.6 试运行前按以下要求进行管道冲洗和消毒:
(1)宜用流速小于1.0m/s的水连续冲洗管道,直至进水和出水的浊度、色度相同为止。
(2)管道消毒,应采用含有效氯浓度不低于20mg/L的清洁水浸泡24h,再次冲洗,直至取样检验合格为止。
5.6.7 管道及附属设备更换和维修后,应严格冲洗、消毒。
5.7 水质检验
5.7.1 供水规模≥3000立方米/d的农村水厂必须设置水质检验室和制订相应的水质检验制度。
5.7.2 水厂应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的规定,配备必要的水质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确定检验的项目和频率。
5.7.3 水质检验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5.7.4 水源水中铁、锰、砷、氟化物超标时,水厂应增加相应项目的检测;水源水有机污染较严重时,水厂应增加耗氧量(CODMn)、氨氮等项目的检测。
5.7.5 水质检测采样点原水应在水源取水口,出厂水应在清水池之后,管网末梢水应按照管网布置选择。在全部采样点中,应包含水质易受污染的地点和管网陈旧的部位以及当地可能导致水质变化的地方。
5.7.6 水质检测结果及时反馈至水厂管理部门,为净水工艺参数调整或改进提供依据。当检测结果超过水质卫生标准限值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频率。
5.7.7 水质分析能力评价
(1)有专门的水质分析实验室,包括理化和微生物检测,且化验室的建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从事水质检验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水质检验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事水质检验工作。
(3)有相应的水质分析仪器设备,且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符合实验室资质认证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一览表等。
(4)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有水质检测质量保证措施。
(5)检测原始记录完整,规范,符合相关要求。记录应归档保存,保存年限按相关规定进行。
5.7.8 水质检验项目和最低检验频率要求见下表。
水质检验项目和最低检验频率
水样
| 检验项目
| 供水单位的实际平均日供水量W’(m3/d)
|
W’>10000
| 5000≤W’<</p> 10000
| 1000≤W’<</p> 5000
| 200≤W’<1000</p> | W’<200</p> |
水源水
| 地下水
| 感观性状指标,pH
| 每周1次
| 每周1次
| 每周1次
| 每月2次
| 每月1次
|
细菌学指标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1次
| 每月1次
|
特殊项目
| 每周1次
| 每周1次
| 每周1次
| 每月2日
| 每月2次
|
全分析
| 每季1次
| 每年2次
| 每年1次
| 每年1次
| 每年1次
|
地表水
| 感观性状指标,pH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细菌学指标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周1次
| 每月2次
|
特殊项目
| 每周1次
| 每周1次
| 每周1次
| 每周1次
| 每周1次
|
全分析
| 每月1次
| 每季1次
| 每年2次
| 每年2次
| 每年2次
|
出
厂
水
| 感观性状指标,pH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细菌学指标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周1次
| 每月2次
|
消毒控制指标
| 每班1次
| 每班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特殊项目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全分析
| 每月1次
| 每季1次
| 每年2次
| 每年1次
| 每年1次
|
末
梢
水
| 感观性状指标,pH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1次
|
细菌学指标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1次
|
特殊项目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2次
| 每月1次
|
全分析
| 每季1次
| 每年2次
| 每年1次
| 每年1次
| 视情况定
|
注:①感观性状指标:包括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色度和臭和味。
②细菌学指标:主要包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当水源受粪便污染时,应增加检测粪大肠菌群,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粪大肠菌群的限值为不得检出。
③消毒控制指标:采用氯消毒时,为余氯含量;采用氯氨消毒时,为总氯含量;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为二氧化氯含量;采用其他消毒措施时,为相应检验控制指标。
④特殊检验项目:是指水源水中氟化物、砷、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等超标且有净化要求的项目,出厂水中的耗氧量(CODMn)一般不应超过3mg/L,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5mg/L。
⑤进行水样全分析时,检验项目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需要,由供水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研究决定;苯并(a)芘、DDT、六六六和银一般情况下可不检测,全分析每年2次,应为丰、枯水期各1次;全分析为每年1次,应为枯水期1次。
⑥水质变化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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