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残联、北京奥组委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北京2008残奥会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2008”中小学生奥林匹克教育计划》精神和“两个奥运、同时筹办、同样精彩”的筹办要求,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决定在全国中小学范围内联合开展北京2008残奥会系列教育活动。
现将《北京2008残奥会中小学校系列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方案要求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并将活动情况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附件:北京2008残奥会中小学校系列教育活动方案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北京2008残奥会中小学校系列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在全国中小学校中开展北京2008残奥会系列教育活动(以下简称:残奥会教育活动),落实“两个奥运、同时筹办、同样精彩”的筹办要求,结合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有特色、高水平”的残奥会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宣传主题,广泛传播“超越、融合、共享”的残奥会理念,大力弘扬残奥精神、人道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培养青少年扶残助残意识,努力为北京2008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残奥教育遗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开展残奥会系列教育活动,普及残奥会观赛知识,宣传北京2008残奥会的理念、目标和筹办工作,使他们了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走近残疾人,学习残疾人运动员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树立关爱他人的意识,积极参与北京2008残奥会有关活动。
三、实施对象
本次残奥会教育活动的实施对象是全国中小学生。北京及青岛两个赛区城市的中小学生要着重参与。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