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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七、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从参加此专项计划的考生中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附件4:
  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
  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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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性别   │           │         │
├───┼───────┼───────┼───────────┤         │
│出生年│       │  婚姻状况  │           │         │
│ 月 │       │       │           │贴照片      │
├───┼───────┼───────┼───────────┤         │
│政治面│       │   籍贯   │           │         │
│ 貌 │       │       │           │         │
├───┼───────┼───────┼───────────┤         │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         │
├───┴───┬───┴───────┴───────────┴─────────┤
│户口所在地详细│                                 │
│   地址   │                                 │
├───────┼───────┬───────────────────┬─────┤
│人事档案所在单│   单位   │                   │邮政编码 │
│ 位及通信地址 ├───────┼───────────────────┼─────┤
│       │   地址   │                   │     │
├───────┼───────┴───────────────────┼─────┤
│ 现工作单位 │                           │本人联系电│
│       │                           │话    │
│       │                           ├─────┤
│       │                           │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  毕业时间  │                   │最后学位   │     │
│       │                   ├───────┼─────┤
│       │                   │最后学历   │     │
├───────┴───────────────┬───┴───────┴─────┤
│1.自愿报考本专项计划。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
│2.与原单位签定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本人所在原 │                 │
│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并至少服务5年 │                 │
│。                      │                 │
│3.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原 │                 │
│单位。                    │                 │
│4.若不按协议就业,本人按有关违约规定,支付培 │                 │
│养成本和违约金。               │                 │
│注:考生和原单位若同意上述四项内容,可在考生签│                 │
│字一栏中签字,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即可确认有报考│                 │
│资格。                    │(盖章)             │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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