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从参加此专项计划的考生中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附件4:
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
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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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性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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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 │ 婚姻状况 │ │ │
│ 月 │ │ │ │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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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 │ 籍贯 │ │ │
│ 貌 │ │ │ │ │
├───┼───────┼───────┼───────────┤ │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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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详细│ │
│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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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所在单│ 单位 │ │邮政编码 │
│ 位及通信地址 ├───────┼───────────────────┼─────┤
│ │ 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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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工作单位 │ │本人联系电│
│ │ │话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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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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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 │最后学位 │ │
│ │ ├───────┼─────┤
│ │ │最后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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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报考本专项计划。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
│2.与原单位签定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本人所在原 │ │
│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并至少服务5年 │ │
│。 │ │
│3.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原 │ │
│单位。 │ │
│4.若不按协议就业,本人按有关违约规定,支付培 │ │
│养成本和违约金。 │ │
│注:考生和原单位若同意上述四项内容,可在考生签│ │
│字一栏中签字,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即可确认有报考│ │
│资格。 │(盖章) │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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