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CCC认证受理环节的提示与查验。对于入网产品,在企业申请CCC认证时,必须同时办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赋码和入网手续。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提示企业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所属地方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加入电子监管网相关手续。
二是督促已取得CCC认证的产品企业入网。对于已经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而未入网赋码的产品企业,指定认证机构应当督促企业尽快办理,在过渡期内完成。对于已入网未赋码的,要督促企业加大赋码工作力度,使产品尽快赋码。对已入网赋码的要督促企业建立持续赋码机制。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到入网产品的CCC认证产品企业全覆盖,要加大对电子监管网成效宣传,结合企业关心的问题,对不同入网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和帮助。
三、加强与地方质检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认证信息的配套服务。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地方质检部门对入网产品的质量监管和入网推进工作,认真做好CCC认证信息的技术支持、提供及查询工作。指定认证机构应保证入网产品的申请受理、有效、暂停、撤销、注销等认证信息的准确、及时、有效,并按照认证办[2007]14号文件的数据报送要求,报送认监委信息中心。
第一,指定认证机构须在4月25日前将你机构正在受理的所有入网产品的第一次新申请CCC认证的产品企业信息(包括企业代码、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产品名称、型号、注册商标)发送给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4月25日后,各机构应每星期一将上星期受理第一次申请CCC认证的产品企业信息发送给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二,认监委信息中心在认监委网站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栏目下,设立“应入网9种家电产品企业认证数据信息(按各省分布)”专栏,以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查询、统计、掌握应入网9种家电产品企业认证信息,督促企业入网。
对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是国家质检总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信息。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随时报告国家认监委。联系电话:认监委认证监管部,010-82262756。
附件:1.
关于做好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略)
2.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