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进工作的通知
(国认证函[2008]50号)
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认监委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
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以及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做好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质检质[2007]624号)和《
关于2008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部署的通知》(国质检质[2008]83号)(以下简称“三个文件”)的要求,对纳入《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九种家用电器产品(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空调器、家用电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室内加热器、真空吸尘器、电烤箱、微波炉、吸油烟机)实施电子监管工作。为积极推动电子监管网建设,现将2008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入落实。
三个文件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九种家用电器产品实施首批入网电子监管,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九种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和推进电子监管网建设工作作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全过程监管、建设“两个链条、两个体系”的重要措施去抓,深入落实,确保服务到位、监管到位、宣传到位。
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推动产品入网。
根据三个文件的要求,对于纳入首批入网的九种家用电器CCC认证产品(以下简称入网产品),要在2008年6月底以前,100%实现赋码上市。因特殊原因确有困难不能及时赋码的,企业必须进行书面说明,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把关,情况属实的,方可批准并报质检总局推进办备案,且必须限定过渡期,过渡期不得超过2008年12月31日。2008年6月以后,进一步扩大范围,逐步实现重点产品全面覆盖。为此,各指定认证机构应立即行动,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作好入网产品企业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政策落实和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