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511号)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分公司开业的请示》(安联〔2008〕0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经审查,赵根荣、成刚、阎新、王鹤云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赵根荣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成刚、阎新、王鹤云担任该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