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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狠抓病险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安全运行

  针对各地陆续进入汛期的情况,各单位要以病险水库为重点,层层落实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明确和公布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要逐库认真排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施工和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并抓紧整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认真排查,确定今年运行安全风险大的重点防范水库名单,建立严格的监测巡查制度,完善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度汛预案,制订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控。属于三类坝的水库要严格控制运用,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空库迎汛。要制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开展人民撤退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安全责任人、主管部门和水库所在地政府要熟悉预案内容。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落实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严防垮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

  四、落实江河堤防和涵闸安全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建立健全堤防、涵闸管护责任制,落实值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巡堤查险,及时消除隐患,严防溃堤决口。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闸门、启闭设备和电气线路,确保设备完好。切实做到防汛工作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和物资"六到位",确保汛期通讯联络畅通。规范河道采砂管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采砂管理部门、协作部门责任,建立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追究制。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规定禁采期,制定和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确保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及航道设施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五、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确保度汛和施工安全

  以预防高处坠落、围堰垮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为重点,加大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和小水电工程项目安全监管,落实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度汛措施。对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防止违章行为,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和施工安全。加强汛情水情预警预报,台风、暴雨期间工程出现险情立即停工撤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险情,迅速转移群众,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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