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
(二)隐患防范、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落实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情况。
(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五)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及落实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查为主,同时采用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现场督查,力求发现真实情况和共性问题。采取自上而下统一部署,自下而上汇总情况,自上而下抽查的方法。
五、工作步骤
督查工作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局安委会将组织督查小组,对局所属各单位阶段督查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工作结束后,局安委会将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4月下旬。局所属各单位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步骤和要求,对督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运用新闻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5月上旬至2008年6月中旬。局所属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督促隐患单位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
(三)抽查阶段:2008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局所属各单位确定重点单位,组织督查小组进行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
(四)整改落实阶段:2008年7月中旬。各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工作的薄弱环节,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未能按照整改方案落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五)总结阶段:2008年7月下旬。各单位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测绘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漏洞、不足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将总结报告于7月31日前上报局安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增强搞好测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认真抓落实,切实负起责任;各级安全生产干部要抓好组织实施,加强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