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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测绘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测绘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测国字〔2008〕11号)


局所属各单位:

  为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国家测绘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局安委会”)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组织指导局所属各单位开展测绘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测国字〔2008〕3号)和国家测绘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测办〔2008〕14号)提出的测绘生产隐患治理要求,进一步推动局所属各单位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测绘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摸清各单位在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巩固国家测绘局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持测绘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二、督查组织领导机构及督查范围

  在局安委会领导下,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综合指导;局所属各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督查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具体督查工作。

  国家测绘局督查范围为局所属各单位;局所属各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督查范围为本单位。局安委会将组成督查小组,督查局所属各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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