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规定,2007年11月3日至2008年4月24日,经本所理事会批准,终止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会员资格,取消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信托投资公司、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