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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二○○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机电产品自动进口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1年第25号令)同时废止。

  附件:

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IMPORT APPLICATION FORM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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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进口商                   ┃ 3.经办人(进口用户签章)             ┃
  ┃Importer                    ┃Name of Operator(stamp of consignee)       ┃
  ┃                        ┃电话                       ┃
  ┃                        ┃Telephone                     ┃
  ┣━━━━━━━━━━━━━━━━━━━━━━━━╋━━━━━━━━━━━━━━━━━━━━━━━━━┫
  ┃ 2.进口用户                  ┃ 4.进口用户所在地区(部门)            ┃
  ┃Consignee                    ┃Area/Department of consignee           ┃
  ┃                        ┃  年 月 日                  ┃
  ┃                        ┃  Year Month Date                ┃
  ┣━━━━━━━━━━━━━━━━━━━━━━━━╋━━━━━━━━━━━━━━━━━━━━━━━━━┫
  ┃ 5.贸易方式                  ┃ 8.贸易国(地区)                 ┃
  ┃Terms of trade                 ┃Country/Region of trading            ┃
  ┣━━━━━━━━━━━━━━━━━━━━━━━━╋━━━━━━━━━━━━━━━━━━━━━━━━━┫
  ┃ 6.外汇来源                  ┃ 9.原产地国(地区)                ┃
  ┃Terms of foreign exchange            ┃Country/Region of origin             ┃
  ┣━━━━━━━━━━━━━━━━━━━━━━━━╋━━━━━━━━━━━━━━━━━━━━━━━━━┫
  ┃ 7.报关口岸                  ┃ 10.商品用途                   ┃
  ┃Place of clearance               ┃Use of goo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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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项目类型:□基建项目□技改项目□其他项目 项目行业: □□                   ┃
  ┣━━━━━━━━━━━━━━━━━━━━━━━━━━━━━━━━━━━━━━━━━━━━━━━━━━┫
  ┃11.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H.S.)   设备状态                        ┃
  ┃Description of goods  Code of goods    Status of equip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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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规格、型号 ┃ 13.单位 ┃ 14.数量 ┃ 15.单价( ) ┃ 16.总值( ) ┃ 17.总值折美元 ┃
  ┃ Specification ┃  Unit  ┃ Quantity ┃  Unit Price ┃  Amount   ┃ Amount in U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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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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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18.总计    ┃      ┃      ┃        ┃        ┃         ┃
  ┃Total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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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备注                  ┃进口用户所在地区(部门)意见:(签章)          ┃
  ┃Supplementary details            ┃Area/Department of Consignee’s Notion(Stamp)    ┃
  ┃                      ┣━━━━━━━━━━━━━━━━━━━━━━━━━━━┫
  ┃                      ┃受理日期                       ┃
  ┃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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