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二○○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机电产品自动进口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1年第25号令)同时废止。
附件:
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IMPORT APPLICATION FORM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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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进口商 ┃ 3.经办人(进口用户签章) ┃
┃Importer ┃Name of Operator(stamp of consignee) ┃
┃ ┃电话 ┃
┃ ┃Teleph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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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进口用户 ┃ 4.进口用户所在地区(部门) ┃
┃Consignee ┃Area/Department of consignee ┃
┃ ┃ 年 月 日 ┃
┃ ┃ Year Month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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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贸易方式 ┃ 8.贸易国(地区) ┃
┃Terms of trade ┃Country/Region of tra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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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外汇来源 ┃ 9.原产地国(地区) ┃
┃Terms of foreign exchange ┃Country/Region of ori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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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报关口岸 ┃ 10.商品用途 ┃
┃Place of clearance ┃Use of goo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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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项目类型:□基建项目□技改项目□其他项目 项目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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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H.S.) 设备状态 ┃
┃Description of goods Code of goods Status of equip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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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规格、型号 ┃ 13.单位 ┃ 14.数量 ┃ 15.单价( ) ┃ 16.总值( ) ┃ 17.总值折美元 ┃
┃ Specification ┃ Unit ┃ Quantity ┃ Unit Price ┃ Amount ┃ Amount in U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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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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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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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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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总计 ┃ ┃ ┃ ┃ ┃ ┃
┃Total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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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备注 ┃进口用户所在地区(部门)意见:(签章) ┃
┃Supplementary details ┃Area/Department of Consignee’s Notion(Stam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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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日期 ┃
┃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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