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摘 要
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
批准机关: ;
批准文号: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建设项目名称: 。
二、本宗地的用途:
。
三、宗地编号: 。
四、本宗地坐落于
。
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 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 为上界限,以 为下界限,高差为 米。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2。
本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高程所在的水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五、本宗地总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其中划拨宗地面积为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
六、本宗地划拨价款为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一般规定
七、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
八、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