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草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办牧[2008]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厅(局、办),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全国畜牧总站:
为全面做好全国草原监测工作,科学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业可持续发展,我部制定了《全国草原监测工作方案》。
现将《全国草原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草原监测工作方案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全国草原监测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国草原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全国草原监测信息,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获取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的动态信息,并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评价,编制年度全国草原监测报告,为促进草原保护建设和科学合理利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监测内容
(一)草原资源状况:草原面积、类型、等级、分布情况。
(二)草原生态状况: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石漠化等情况。
(三)草原植被状况:植被组成、盖度、高度、物种数量变化情况等。
(四)草原生产力状况:全国及各省(区、市)草原植被长势、鲜草及干草总产量、载畜能力以及各类型草原生产力。
(五)草原利用状况:草原利用方式、载畜量、草畜平衡状况等。
(六)工程建设效果:草原保护建设重点工程区内外、工程实施前后植被和生态状况,包括草原植被高度、盖度、生产力、植被组成及生态环境变化等情况。
(七)草原灾害情况:草原火灾、鼠虫害发生次数、面积、分布、特点及灾害损失情况,草原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情况等。
三、监测工作分工
农业部畜牧业司负责全国草原监测工作。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组织编制全国草原资源与动态监测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国草原监测工作,组织编制草原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