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附件1);
2、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调查问卷(附件2);
(上述两个附件均在中国船代协会网站填报打印)
3、现有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对不能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的企业,交通主管部门将按照《
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
附件2: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调查问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申请书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网上备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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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清单 │
│ □1.《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表; │
│ □2.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调查问卷; │
│ □3.《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 │
│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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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意 事 项 │
│1. 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关于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的通知》 │
│ 及相关文件。 │
│ 2. 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
│ 3.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
│4.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在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www.casa.org.cn)“ │
│网上备案”栏目填写完整的备案信息后,可自动生成申请表及调查问卷,并获取网上备案编│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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