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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质登记证》的通知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附件1);
  2、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调查问卷(附件2);
  (上述两个附件均在中国船代协会网站填报打印)
  3、现有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对不能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的企业,交通主管部门将按照《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
  附件2: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调查问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申请书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网上备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申请材料清单                 │
│          □1.《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表;          │
│            □2.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调查问卷;            │
│          □3.《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          │
│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
├────────────────────────────────────────┤
│                 注 意 事 项                  │
│1.    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关于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的通知》 │
│                 及相关文件。                 │
│    2.    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
│        3.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
│4.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在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www.casa.org.cn)“ │
│网上备案”栏目填写完整的备案信息后,可自动生成申请表及调查问卷,并获取网上备案编│
│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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