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电监会、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章 信息发布的内容

  第五条 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负责发布的信息包括:
  (一)年(月)度负荷预测
  (1)总发电量和全社会用电量;
  (2)最大、最小用电负荷;
  (3)分月平均用电负荷率。
  (二)年(月)度机组发电组合基础方案
  (1)机组排序表;
  (2)各机组的装机容量、可调出力;
  (3)全省(区、市)分月最大负荷、平均最大负荷、月度用电量需求预测;
  (4)年(月)机组及主要输电设备检修计划;
  (5)各水电厂水库运用计划;
  (6)发电设备投产计划;
  (7)发电设备关停计划;
  (8)有、无调节能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本年(月)预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以及下年(月)已知的变化因素;
  (9)核能发电机组、按“以热定电”方式运行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余热、余气、余压、煤矸石、洗中煤、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天然气、煤气化发电机组本年(月)预计发电利用小时数、资源实际利用量以及下年(月)已知的变化因素;
  (10)下年(月)预计需要调用的机组。
  (三)其他信息
  (1)机组能耗水平;
  (2)节能效果。
  第六条 省级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机组上网电价信息。
  第七条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发布的信息包括:
  (一)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投运率和效率等);
  (二)发电机组二氧化硫减排情况;
  (三)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情况。
  第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发布的信息包括:
  (一)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情况;
  (二)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情况;
  (三)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情况。
  第九条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发布的信息包括:
  (一)电网结构情况(主要输电断面的最大输送能力,电网阻塞情况);
  (二)发电机组、主要输变电设备年、月检修情况;
  (三)年、月全网发电量、最大/最小发电负荷、发电利用小时;
  (四)并网电厂月度实际发电量;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