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德国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德国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421号)


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上海分公司开业,名称为“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批准该分公司营运资金为2亿元人民币。

  三、经审查,黄育德、江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黄育德担任你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江瀚担任你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四、批准该分公司经营人寿再保险业务,包括:

  (一)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

  (二)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