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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五期)国债第一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五期)国债第一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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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记账式(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8年4月23日支付第1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705”,证券简称为“国债0705”),是2007年4月发行的5年期记帐式,每12月支付一次利息,票面利率为3.180%,每百元面值国债每12月可获利息3.180元。

  二、本所从4月18日起至4月23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4月2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本期利息支付日为4月23日,除息基准日为4月23日,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705”,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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