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普通固定电话临时短期租用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改委、物价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电信资费管理方式改革,完善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经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决定调整普通固定电话临时短期租用等业务的资费管理方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如下业务的临时短期租用收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业务为:普通固定电话、市内用户中继线、窄带ISDN、分组交换、话音(音频)电路、数字数据电路(DDN)、数字电路和帧中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