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厅水运便[2008]11号)
各有关省级、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港航管理机构:
为提高水运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部办干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厅科教字〔2008〕62号)的安排,拟开展水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水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及《水运行政管理与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水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2.水运行政管理与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3.报名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1
水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运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根据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水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水运行业发展实际,拟组织开展水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水运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水运行政管理队伍为目标,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管理干部为重点,按照“懂法律、专业务、精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水运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水运行政管理人员践行“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由以下3方面知识组成:
(一)水运行政政策法规:国际国内水运发展战略及政策、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
港口法》、《
海商法》、《
国际海运条例》、《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以及新出台的法规规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