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强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抓住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各地要认真总结长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提出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要抓住创建活动的重点,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导水平。

  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研究探索科学的创建活动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