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做好网站的延伸服务,推进网络服务进村入户。
(四)资源整合型
1.统一标准和要求,加快整合信息资源;规范涉农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推进信息共享与部门间的业务协同。
2.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整合人力、财力的投入,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的新格局。
3.统筹涉农信息平台、涉农呼叫中心、信息服务站(点)等建设,提高信息设施装备利用率。
4.梳理整合信息采集、传播渠道,提高信息采集、发布和服务能力。
(五)整体推进型
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专家队伍建设,为信息平台开展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提供强力支撑。
2.因地制宜开发推广信息技术,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3.增强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站的功能,不断提升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水平。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全面开通12316农业公益服务热线电话。
四、落实示范工作的保障措施
要全面提高示范工作的成效,必须在促使各示范单位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同时,根据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切实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执行中央1号文件、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摆上主要领导的议事日程,加强指导与协调,把示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相互交流学习。各级农业和与示范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示范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采取考察、观摩、现场会等形式,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到示范单位学习交流,互相取长补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农业部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全国性的座谈交流和考察观摩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对示范工作深入加以展示和报道,“用实事说话,以成效感人”,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进一步营造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增加资金投入。示范单位的发展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都需要增加必要的资金。国家将争取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各地要努力争取当地政府和计划、财政、信息、科技等部门,安排一定的示范经费;要适当调整农业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信息化资金投入结构,确保示范工作发展的需要;要积极利用市场资金,鼓励与公司、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实体)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