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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在2007年暑期教育部援助西藏、新疆教师培训和西部农村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三项计划”基础上,2008年将进一步创新培训模式,采取教育部专项支持和“对口支援”相结合的方式,委托上海等东部省市和陕西师范大学等高师院校分别对云南等西部省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教育部专项支持,委托上海市对口云南省、江苏省对口西藏自治区、浙江省对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东省对口广西壮族自治区,采取“送培到省”、“送教上门”的方式,为上述省区培训7000名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委、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教育厅分别会同受援省区教育厅组织实施。

  --教育部专项支持,委托陕西师范大学对青海省、西北师范大学对甘肃省,采取“送培到省”和“送教上门”的方式,为两省培训3000名骨干教师。由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分别会同两省教育厅提出培训方案。

  --集中培训与光盘培训、远程培训相结合。援助省份和培训院校应将培训资源同时制作成光盘发送受援省份农村地区学校,并通过网络和卫星电视等远程教育手段培训受援省约50万左右农村教师,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援助省市和有关师范大学要根据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针对受援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实际需要设计培训计划;要遴选熟悉中小学教学的课改专家和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优秀教师授课,其中,中小学特级教师和优秀教师不少于70%;要充分发挥援助省重点师范大学及其附属学校师资和教学资源的优势;培训讲学团由援助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带队。援助省市或院校与受援省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研究协商具体培训实施方案,并报教育部审核后实施。其中,支援广西壮族自治区培训项目,由广东省教育厅统筹,广州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教育部划拨专项培训经费给予支持。援助省市酌情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计划

  为配合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根据高中课改进展,在2007年高中新课程培训的基础上,采取网络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对2008年新进入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江西、山西、河南、湖北、新疆5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近10万名高中学科教师进行50学时的专题培训。

  --培训以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艺术、体育等13个学科起始年级教师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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