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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20号--赋予南阳鑫港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等
商务部公告
(2008年第20号)
依据《
行政许可法
》和《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经审核,决定赋予南阳鑫港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珠海市斗门区龙基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建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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