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林护发[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2008年1月以来,我国南方一些省区遭遇了历史罕见强降雪和低温凝冻天气过程。受灾害影响,上述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遭受极大损失。为科学组织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灾后重建工作,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恢复与增长,争取自然保护区早日进入正常生产生活,经广泛深入调研,我局制定了《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受灾区域认真执行,并请其他未受灾区域预先研究可能出现的野生动物疫病等次生灾害对本区域的潜在影响,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应对措施,消除隐患。
为支持林业灾后恢复重建,我局联合财政部已下拨给各地林业灾后重建补助经费。为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将自然保护区灾后恢复重建也纳入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范围。
对各地在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恢复工作中,落实指导意见和资金到位情况,我局将适时组织专项调研活动。
附件: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
国家林业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灾后恢复的指导意见
一、总则
2008年初,我国许多区域遭受的长时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野生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和自然保护区造成极大损失。为全力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防止物种灭绝,促进野生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和自然保护区生产生活的早日恢复,有效防范野生动物疫病、森林火灾、病虫鼠害等次生灾害,制定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9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其他省要预先研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可能出现的次生灾害对本区域的潜在影响,制定应对措施,消除隐患。本指导意见可供今后应对类似灾情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