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业车险。检查重点:①条款费率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②应收保费情况。重点检查应收保费是否真实、完整,账龄是否合理;应收保费的核销是否合规。③手续费支付情况。重点检查手续费列支渠道、支付比例、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是否合规,账务是否真实,是否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④批单退费情况。重点检查批单退费是否合规,违规批单退费的金额、用途及具体去向。⑤理赔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假赔案;核心业务系统对已发生已报告赔案的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已报案但长期未立案的情况;对已立案的估损是否准确、合理。⑥费用情况。重点检查费用是否真实,是否有通过虚列费用低价(即低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规定的价格)承保、超规定标准支付手续费或支付保险回扣等情况。⑦信息系统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信息系统是否根据监管规定和内部管控的需要,对手续费支付比例、费率优惠比例和条件、保险期限、批单生效日期、退保、报立案时间等作出限制;是否有完善的单证管理系统并与核心业务系统相衔接;业务、财务和再保系统是否无缝链接,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系统数据是否一致。
(3)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检查重点:①纯风险损失率表和危险单位划分指引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纯风险损失率表和危险单位划分指引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报备的条款费率承保大型商业保险项目;信息系统是否根据监管规定和内部管控的需要,对核保权限、适用的费率和危险单位划分等作出限制。②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投标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投标情况,报告的内容是否属实;在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投标中是否存在非理性甚至是恶性价格竞争的情况。③共保情况。重点检查共保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不规范共保”的情况。④再保险安排情况。重点检查对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是否有再保险安排;再保险是否科学、合理;再保险摊回是否及时,核算是否准确。
七、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准备、检查实施和总结处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主要工作是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成立检查组、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通知书等。
(二)检查实施阶段(5至7月)。各保监局应在5月16日前进场对太平分支机构进行检查,6月20日前进场对太保分支机构进行检查。产险部将根据各保监局对分支机构检查进展情况,组织力量适时对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