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公告
(2008年第3号)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以及已经废止
失效的规章和部分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水利部对现行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水利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以及截至2007年底已经废止、失效的规章和部分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一、水利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51件,含水利部参与制定的部门联合规章)
1、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1990年6月20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水财〔1990〕160号发布)
2、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1990年8月31日水利部水政〔1990〕17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1997〕537号修正)
3、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
4、
全民所有制水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1994年4月14日水利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水人劳〔1994〕166号发布)
5、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1994年6月9日水利部令第4号发布)
6、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1994年6月27日水利部水财〔1994〕292号发布)
7、
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1994年10月27日水利部水移〔1994〕468号发布)
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年11月22日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水保〔1994〕513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