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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七、公司应根据本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要求在季报3.4中对2008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进行预计,说明2008年上半年业绩亏损、扭亏为盈或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的增减变动情况。

  八、公司应按附件的格式在季报3.5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及其收益情况。

  九、公司在本次季报中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应在报送季报的同时向本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有关书面说明并公告。公司季报经过审计的,还应同时向本所提交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说明。

  公司在本次季报中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以前报告期财务数据的,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的要求,在季报披露之前或与季报同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予以披露。

  十、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对季报进行审核,并以决议方式对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十一、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季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季报全文及正文(公司可从本所中小企业板网上业务专区下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参考格式》);

  (二)经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季度财务报表;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季报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如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仅包含审议通过季报一项内容,可免于公告);

  (五)载有本次季报全文及正文Word文件、Pdf文件、Excel文件和财务数据的报送系统生成文件(公司应从本所中小企业板网上业务专区下载“深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新版4.1”或以上版本的软件编制季报并生成该文件);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应在季报披露前一个交易日下午3∶30前,通过专人报送或网上业务专区远程上传的方式将上述文件送达本所。通过“网上业务专区”报送季报相关文件的公司,应将季报全文和正文、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财务报表等文件的签字盖章页通过扫描上传或发送传真的方式提交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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