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8〕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厅(局、委、办):
现将《关于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农业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纪办发[2008]1号)的要求,确保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落到实处,现就2008年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8年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严格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使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农资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农资质量明显提高,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