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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粮展〔200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近期,粮食企业连续发生几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现就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情况,确定重点。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摸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进一步深化重点生产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并确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二)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通过对易发事故工种、岗位薄弱环节等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各类隐患得到及时、彻底消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设定期限,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
  (三)增强意识,树立典型。通过检查,使企业负责人及广大员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弥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从中发现、树立一批典型,起到示范效应。
  (四)学习知识,提高素质。在排查治理隐患中宣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教育企业负责人及广大从业人员,加强有关技能、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

  二、工作范围、内容、重点、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各类粮食仓储、购销、加工企业。
  (二)排查治理内容
  1.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
  2.应急机制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3.生产作业是否规范。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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