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关于印发2008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管函[2008]9号)
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当前水利建设与管理形势和任务,我司拟定了《2008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08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8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部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以“安全、质量、效益”为中心,抓改革促发展,抓监管保安全、保质量,建管并重、依法行政、注重服务,着力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管体制改革、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和河湖管理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全力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和安全
1.抓好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印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实现中央提出的3年内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目标任务。
2.抓好责任制落实。做好水利部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的相关工作。督促各地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逐库建立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把责任制落实到每座水库、每个重要环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具体人员,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3.抓好建设管理。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防止发生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做好验收工作,做到建设一座,完工一座,验收一座,销号一座,发挥效益一座。抓好《
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配合有关司局修订《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完成大中型项目安全鉴定核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