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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五)落实区域布局规划和政策,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1)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新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工程,落实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完善退牧还草政策措施,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开发地区加快发展。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制订和实施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2)组织实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完善支持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发展政策,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继续支持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加快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改造。(3)落实中部地区“两个比照”政策,编制和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制订促进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城市群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中部地区加快“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4)推进实施长三角、京津冀等东部重点地区区域规划,支持珠三角地区加强与港澳的交流合作,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5)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6)完成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加快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法律法规及绩效评价考核体系。(7)合理规划城镇建设规模和布局,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8)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六)全面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努力实现重点领域改革的新突破。(1)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支出的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行范围。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抓紧解决电力行业厂网分开的遗留问题,推动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制订铁路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继续落实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电信企业全业务经营模式。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2)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认真落实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和保护资源的方法。继续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研究制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3)创新金融体制。深化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在全国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加强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市场制度建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4)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以及资源补偿、环保收费改革。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加强输配电成本监审,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稳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5)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实施核准制和备案制。出台代建制管理办法。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6)继续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引导产业集群健康发展。(7)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政府职责体系。(8)稳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进一步提高开放质量。(1)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鼓励出口企业严格按照国际质量、技术、环保标准生产,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节能环保型产品的出口,提高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农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努力扩大服务出口,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鼓励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2)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完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投资我国高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制造等产业,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继续限制“两高一资”外商投资项目。(3)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创新境外投资方式,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促进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推进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

  (七)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增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1)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向全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提高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加快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实施“211工程”三期。完善普通高校本科、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免费师范生试点,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推行。完善和落实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制度。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08年,全国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生599万人,研究生44.9万人,普通高校招生增量部分向中西部地区倾斜。(2)推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制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疾病患者免费治疗力度。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重点中医院建设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扩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3)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特别是基层公共文化事业。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事业。(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力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加快制定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重视发展老龄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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