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商合批〔2008〕176号)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请示》(中电资〔2008〕6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软件)以现汇对其在香港的子公司“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香港)增资3000万港元。增资后,中软香港注册资本变更为5700万港元,中国软件持有其99.9994%股份。
二、接此批文后,请到我部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