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开展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视对解决民生、促进基层民主、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完善监督措施和制度,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3.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对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开展对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确保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开展对2007年度救灾专项资金和“蓝天计划”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对民政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4.加强干部人事监督。严肃组织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四)加强政务公开,完善村务公开。认真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民政部政务公开目录,完善公开形式,着手开展建立民政部电子监察系统的调研。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和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各地开展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完善村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规范民主程序,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拓展农村社区建设领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