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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暨推进数字化景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暨推进数字化景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08]11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

  为进一步搞好2008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风景名胜区数字化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建设部有关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暨数字化景区试点工作的目标是: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为依托,积极推进部、省、景区三级监管信息系统的网络化、规范化运行,强化遥感监测核查在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方面的技术支撑和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化景区试点建设工作,促进风景名胜区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督促尚未完成遥感数据采集的16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加大采集力度,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遥感数据本底库建设。

  (二)总结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试运行经验,充实完善平台内容,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切实发挥平台在信息发布、网络传输、共享服务等方面的集成作用。

  (三)依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建城[2007]247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核查抽检工作。

  (四)组织数字化景区试点阶段性工作总结与验收,积极推动数字化技术在风景名胜区管理中的实际应用。

  (五)组织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宏观战略层面的、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可行性研究,为全面推动风景名胜区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景区试点建设工作的进度要求,2008年的监管信息系统工作重点将转向系统平台应用、推广和推进数字化景区建设,景区监管工作面临的任务也更加繁重和艰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景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专门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把监管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景区建设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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